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醴陵市图书馆关于取消图书逾期滞纳金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2-4-25 16:32:22 浏览次数:413 字号:[ ]

 

醴陵市图书馆关于取消图书逾期滞纳金的通知

各位读者:

    为提升图书借阅流通,提高醴陵市图书馆服务与管理水平,优化读者服务,我馆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取消图书逾期滞纳金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自2022年5月1日00:00起产生的滞纳金,图书馆将不再收取,在5月1日前产生的滞纳金仍需结算,请广大读者尽快前往图书馆二楼服务台处理相关事宜。

二、请广大读者爱护书籍,一定不要撕毁图书内所贴的标签,损坏书籍或标签要照价赔偿。对恶意损坏图书馆设施、设备和资源,长期不归还的市民,将纳入政府诚信系统。

醴陵市图书馆

2022年4月25日 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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